澳门新葡萄京开户注册教学督导工作条例
(修改稿)
教学督导工作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为重点,认真贯彻落实、督促改进学校的其它各项教学工作任务、科研和人才培养方案等。为了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全面推进我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目的
1、监督、检查教学部及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。
2、督促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引导思想、各项教学制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。
3、帮助被督导单位和人员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分析其原因,提出解决的方案、措施和建议。
4、发现典型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调动和激发教学双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5、为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提供直接依据,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部实施科学管理,为校领导教学决策提供信息。
二、教学督导工作的功能作用
1、监督:通过对各单位及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,督促被督导单位和人员增强法制观念,政策观念和纪律观念,充分发挥监督作用,保证其依法施教,从严治学。
2、引导:根据督导结果对被督导单位及人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,真正发挥其引导作用。
3、反馈:建立信息传递机制,熟悉信息传递渠道渠道,通过反馈作用,把发现的问题或优秀典型积极反应给有关部门 ,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效能。
4、协调:注重协调教、学、管三者的相互关系,使其相互了解、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。重点要协调沟通好任课老师与班主任的关系,使双方主动相互配合。
三、教学督导工作范围和内容
1、教学管理督导
教学管理督导主要检查:①教学工作计划与措施的制定、落实情况;②合理安排教学力量和发挥教师特长情况;③教学准备与组织情况;④考核的准备与组织情况;⑤专业建设情况;⑥科研和师培情况。 此督导可会同教学部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带头人、骨干教师, 共同研讨调研,以便取得共识,协调好工作。
2、教学质量督导
教学质量督导主要包括备课督导、课堂教学督导和课外辅导督导。
- 备课督导:主要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、教学进度情况、教学设计、教案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能力目标实现等情况。
- 课堂督导: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,教学与控制课堂的能力以及教学态度、教育理念的学习和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等情况。
督导可会同教学部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带头人、骨干教师,行业企业人员组成教学督导组,最好2—3人以上听课。公平公正的评价每位老师的教学质量。
- 课外辅导督导:主要检查辅导教师教学到位情况及其效果。
3、督导示范作用
督导员要在教学、科研、教师培训等方面做表率,要承担一定数量的教学任务,深入教学,摸索出教学规律,做出示范性教学。
4、督导督促、协助作用
督导要促进专业建设,精品课程建设,培养年轻学科带头人,注意梯队建设,对中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培养,还要督促并参加教学部集体备课、教研活动等,协助学校有关部门举办学校讲座、学术及经验交流等。
四、 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法步骤
1、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法
教学督导工作采取计划监督与随机监督、监督检查与科学引导、督导员和教学部主任参与结合的办法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深入教学第一线,及时发现教知识题,纠正偏差,树立典型,推广经验,努力培养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,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。具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①通过参加上课、听课、集体备课、说课等各种教学活动,直接了解、掌握教、学、管等各方面的情况。
日常工作上,督导员主要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实施督导,但在期中、期末或因教学评估需要,督导员可进行跨教学部听课的教学督导,听课后集体讨论发现教学中的一些共性问题,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。
②通过各种类型的座谈会或各层次、各类人员个别谈话,了解和掌握有关教学情况,科研和师培等情况。
2、教学工作督导的步骤
①新学期初,由校督导与教务处和教学部制定教学督导实施计划,布置教学督导工作。
②教学实施督导,视情况,可采取分段督导或全程跟踪督查的方式进行。对每位教学人员,每学期进行定期、不定期听课至少1—2次。对于重点培养或问题严重者要多次听课并有针对性的谈话,进行个别辅导。
五、 教学督导结果的处理
1、对于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教学制度、教学计划及有关教学政策的行为,督导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并予以制止和纠正;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教学事故,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,提出处理建议,做好善后工作。
2、对督导过程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,应及时上报,并予以宣传推广。
3、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报告的形式,将督导结果上报校领导,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。
4、督导结论的作用,直接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,其结论一定要建立在对每位教师一定时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定性、定量的基础上,绝不以一次课的好与差定高低;一定要以督导组多数人的意见和大多数同学的反馈意见为意见,绝不以个别人的意见为定论;一定要让所有教师参与其中,真正做到评价标准公开,评价方法公开,保证评价结果和被评者见面,绝不暗箱操作;一定要与奖惩挂钩,绝不能好坏一个样。
六、 教学督导机构的职责和权力
1、校教学督导组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①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并会同教务处、教学部一起参加督导听课,或单独听课,对所有教学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听课。
②组织与实施教学督导。不仅请教学部主任及骨干教师听课,而且每位教师每学期相互听课2—3次。
③协助组织开展教学评比竞赛活动。
④定期(每月一次)或随机向校领导提交教学督导情况报告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主要权利:
①在不影响现场教学的情况下,有权随时进入教室和实训室听课。
②有权查阅教师教学教案、调阅教材、学生学习笔记及其他教学资料档案。
七、 督导员的任职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关心学校建设和教学工作。
2、熟悉国家、省、学校有关教学政策、法规,有较高的政策水平。
3、教学经验丰富,学术造诣较高,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。
4、思想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敢说实话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5、身体健康,能履行正常上课、听课、集体备课、说课等教学及督导活动。
八、教学督导要求
1、对督导员的要求
①认真履行职责,经常深入教学实际,密切联系群众,及时掌握教学情况,客观公正的评价被督导单位和人员的工作。
②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(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),并且每学期定期不定期对每位教师听1—2次课,认真填写听课笔记并进行打分。
③督导组每月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分析会,并向学校提交一份教学督导情况报告。情况特殊时,应及时报告。
④督导组要经常开展教学思想理念方面的学习,实践科学发展观,定期学习有关教育精神,学习教育理论,做到与时俱进。
2、对被督导单位和人员的要求
①被督导者应积极支撑和配合督导人员的工作,被督导单位应根据督导人员的要求,主动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资料,接受督导。
②对督导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,被督导单位和人员应认真分析研究,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。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如对督导有批评和建议,可向督导组或有关部门提出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澳门新葡萄京开户注册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?